考生查分
1.考生如对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有疑问,可提出查卷申请(查卷内容为错统、漏统、漏改,宽严不查)。查卷登记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招办统一办理,阅卷点不接受个人查卷。
2.统考科目查卷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招办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、姓名、考试成绩等信息后按考试科目分类汇总(汇总表式样见附表)于5月4日17:00时前传真至我办并报电子版(自动传真:0551-3612552,3612553,3612572),逾期不予办理。
3.我院于5月5日集中在阅卷点组织查卷,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所在毕业学校,无误则不予反馈。